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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对手不能使用公司品牌作为广告关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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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9 18:4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圣保罗法院第一保留商法委员会确认了一项禁令,要求谷歌巴西公司取消在搜索竞争对手公司名称时出现在搜索结果中的广告的链接。


披露
谷歌必须取消竞争对手名称与付费广告的关联。
该决定是在一家专业再就业公司提起的刑事诉讼中做出的,该公司报 电话号码数据 告称,该行业的其他公司正在通过Google AdWords服务提供的互联网广告中使用其名称作为关键字。这意味着您的品牌将链接到搜索页面上竞争对手的商业广告。

对于上诉报告员、诉讼提交人塞萨尔·钱波里尼法官来说,通过公证行为证明了她的指控。 法官强调说:“在类似情况下,本法院商法保留庭已将这种使用Google AdWords系统的方式视为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他在批准禁令请求时补充道,“被告的行为可能导致挪用客户”。

法官亚历山大·拉扎里尼 (Alexandre Lazzarini) 和福特·巴博萨 (Fortes Barbosa) 一致认为,钱波里尼 (Ciampolini) 还强调,通过在线广告转移客户的情况已经持续了至少一年,这证明了损害风险和延误的危险,证明了授予禁令的合理性。 来自 TJ-SP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



更新:在发送给ConJur 的一份说明中,谷歌表示其做法并不违法,它们只是允许消费者参与“比较广告”。

阅读注释:

Google 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正是出于这个原因,通常不允许广告商在其广告文字中使用第三方商标。另一方面,当信号用作搜索参数(关键词)时,即使它与品牌等受保护术语重合,我们也理解广告商或平台并不存在违法行为。比较广告,即选择不同品牌的广告,有利于消费者并加强市场的健康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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